水富市文化和旅游局 水富市公安局关于有奖举报网吧及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线索的公告
2020-9-2 17:47:17 来源:中国自驾车旅游联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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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歌舞及游艺娱乐场所(以下简称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打击惩治相关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着力规范全市文化娱乐市场秩序,即日起,实行有奖举报的办法,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网吧及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线索,现公告如下:
(一)未经审批许可,证照手续不全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网吧(俗称黑网吧)、娱乐场所;(二)网吧、娱乐场所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照的,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标志的;(四)网吧超时营业的(网吧在凌晨0时至上午8时不得营业),娱乐场所超时营业的(娱乐场所在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营业);(五)网吧未对上网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登记的,即未落实实名制登记管理的;(七)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一)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举报。市文化和旅游局举报电话:08703109115或12318;举报地址:水富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举报地址:水富市公安局。(二)举报人举报的问题线索要尽量准确详细,包括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具体内容等情况,若能提供相关线索证据最好。(三)根据举报人的意愿,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设定秘密联系方式或身份确定方式,便于查证属实后兑现奖励。(一)对实名举报,经查违法事实确凿,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举报人500元以内不等的奖励;举报重大案件线索,经查办在全市范围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作为有功人员可在上述奖励标准的基础上酌情提高。对匿名举报以及举报人不愿领取奖励的,视为放弃奖励。(二)同一案件先后有两人以上分别举报的,经查实后奖励最先举报的举报人,举报的先后以举报受理时间为准。(三)本系统干部职工举报,不予奖励。执法人员或者执法机关委托的工作人员在检查、暗访时发现的违法违规活动,不属于举报内容,也不予奖励。(一)举报受理机关应当在案件查办终结后7日内告知举报人,并填写《举报奖励审批表》,提出奖励对象、奖励事由、奖金额度并注明有关事项,报受理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兑现。(二)《举报奖励审批表》作为奖金支付和领取凭证,须有两人以上具体经办人签字,并经执法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经主要领导审批。(三)举报人应当自收到领取奖金通知之日起6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金。逾期不来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标准和办法的解释权归水富市文化旅游局和水富市公安局所有。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网吧、娱乐场所相关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举报人的信息绝对保密、依法保护。
水富市文化和旅游局 水富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日
来源:水富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编辑 : 卢志鸳
审核 : 朱兴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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