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市民王先生和田女士参加了去马尔代夫班度士岛的旅行团,旅游结束回程时旅游公司没能提供当期航班机票,后来两人自己掏钱买票才回国。近日,市南法院一审判决,旅游公司赔偿王先生和田女士返程机票钱。
2009年6月,王先生和田女士通过青岛某旅游咨询公司报名参加了由北京某旅游总公司组织的马尔代夫班度士岛三晚五天旅游团,每人交了4500元费用。据王先生说,在旅游返程中,两家公司没有提供当期的航班机票,导致包括王先生、田女士在内的28名游客无法登机回国。王先生等人在斯里兰卡科伦坡机场滞留长达20个小时,无奈之下,王先生和田女士共花费787.06美元购买了新加坡航空公司机票才得以回国。王先生和田女士认为,两家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起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7万余元以及精神损失费1.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两原告按期足额交纳了旅游团费,但因航班安排问题滞留机场,在被告一直未能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自费购买机票返程,机票费应由被告负担。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赔偿王先生和田女士机票款787.06美元,通讯费331.96元。